关于办理张贴校内人员电动自行车二维码通行证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交通管理规则》,对校内电动自行车实行“一车一码,赋分管理”。现拟开展电动自行车校园二维码通行证办理张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教工、在校学生、后勤人员、保安及驻校的第三方工作人员等所拥有的、已完成前期登记审核的电动自行车。
2.办理时间:10月9日-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办理方式:
(1)在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学校北门(西)处高校警务室进行办理张贴;
(2)教职工、后勤人员及驻校的第三方工作人员,由所在学院(部门)或管理部门到保卫处统一领取二维码通行证后发放粘贴。
4.其它事项:
(1)一车一码,二维码通行证要求张贴在车头明显位置,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随意撕毁;
(2)凭证通行,无二维码通行证的或根据《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交通管理规则》相关规定记分周期内分数被扣光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进入校园;
(3)关于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记分请参照《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交通管理规则》具体规定;
(4)本次统一办理结束后,初次申请二维码通行证、因更改车牌或原有二维码通行证自然破损需重新申请的,可填写《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二维码通行证申请表》,由学院(部门)或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交至保卫处,保卫处完成二维码通行证的制作发放。
附件1: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交通管理规则
附件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动自行车二维码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保卫处
二O二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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