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
根据户籍管理要求,学生毕业应当将户口迁出,户籍迁移可以选择迁回原籍,也可以迁往签署就业协议所在地人才市场,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户口在校的学生,填写并确认好《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意向确认表》,于5月31日前报至保卫处吴老师处(6103办公室),统一开具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