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劝导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8浏览次数: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共建校园文明交通环境。6月14日,学生处、保卫处联合湖州市交警支队龙泉中队,展开了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劝导系列活动。

    活动第一阶段,学校邀请了湖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兼龙泉中队中队长包毅强警官在15222教室,为我校80余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警示教育课,在课上包警官详细讲解了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交通标志、标线知识和安全头盔的佩戴规范等,并播放了我市和龙泉辖区电动车典型事故的警示教育片。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看了身边道路发生的电瓶车交通事故很震感,今后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头盔,不超员、不超速、不接打电话,以保障行车安全。

     警示教育课结束后,包警官现场对安保队员和学生戎耀卫队成员,进行了电动车劝导手势培训和现场示范,并现场一对一的指导安保队员和学生戎耀卫队成员在校内道路、门口岗亭上,开展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劝导。
 
      据悉,学校将继续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常态化的开展宣传教育,在师生员工中营造安全文明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氛围,并主动对接辖区交警中队开展执法整治,强化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保障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