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4浏览次数:2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为了规范校园行车环境和校园交通秩序,切实维护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校园安全,现将进出校园车辆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全体师生按照停车泊位规范停车。从97日开始保卫处将建立交通巡逻制度。违规停放的电瓶车保卫处将进行锁车,机动车辆保卫处将进行校内违章贴条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对首次贴条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进行登记备案;

2、对第2次贴条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每周统计,并在学校内网公布车牌号和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

3、对第3次贴条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在学校内网公布车牌号、驾驶人、驾驶人所在部门。

二、学校机动车泊车位友情提醒:学校现有机动车停车位分布区域提示:

校门广场:35个车位;

1号楼西侧、北侧:83个车位;

体育馆东侧:22个车位;

第一食堂(老食堂)东侧:23个车位;

1-4号宿舍楼东侧(建工学院西侧):24个停车位;

建工学院东侧:32个停车位;

9号楼东侧、12号楼北测、图书馆周边:原大唐实训工厂东侧、北侧、15号楼周边:184个车位;

请各位教职员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停车。

三、根据我校人流和车流的实际以及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1#-4#5#-6#学生公寓楼前全面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停放。保卫处将以下路段列为学校重点路,保卫处将加强警力巡查力度:

潘公路(西大门通道)、春申路(东大门通道)、昌硕路(东大门---行政楼---15号楼环道)、家本路(篮球场南侧)、曲园路北段(第一食堂东)、图书馆消防通道。

四、自20159210000分起(星期一),实行《车辆通行证》准入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

为了不影响各位教职员工的通行,请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一人负责统计本部门教职员工的车辆情况,填写《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统计表》,并在201597日前报保卫处周鑫老师,保卫处将为每位需要通行证的教师制作全新的通行证。

同时为了方便各部门临时业务需要校外车辆的出入,请各部门根据需求申请制作临时通行证的数量,保卫处一并统一制作。

无通行证的车辆今后将统一采用《访客车辆登记制度》,凭联系部门(人)签字会客单放出校门。

五、学校各进出口将由守卫人员进行查验放行,无《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辆将一律不准进出校园;

各校门车辆(含电瓶车)通行时间段:

东门:全天候允许通行;

西门: 6302200点;

北门: 6302200点;

六、保卫处将于98对全校所有自行车、电瓶车采取专项清理行动,请各部门,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及时清洁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对残破不堪,集尘甚厚的车辆一律做无主车辆处理,将集中到学校水泵房集中停放,915再无人认领,将请市有关部门报废处理。

 

校园安全需要您的一份力,给您带来的不便望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保卫处

                                                     2015831

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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